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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卖自考题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研究生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日期:2013-12-19]   来源: 新闻公告   作者:高老师   阅读: 274[字体: ]

 日前,东营区法院一审宣判,在读研[微博]究生刘某因与东营市利津县的王某网上出售今年的自考试题,被山东保密局查获,鉴定其所出售的试题中的6科属于绝密级国家秘密,刘某、王某被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据介绍,滨州籍的刘某是济南某高校在读研究生。今年年初,他在网上认识了卖考题的利津县村民王某。为了牟利,刘某、王某在网上聊得火热,并密谋分工合作贩卖自考试题获利。根据事前分工,今年4月19日国家自学考试前夕,刘某利用夜间蹿至其学校资料室,使用手机、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等作案工具,通过QQ群等渠道获取4月20日、4月21日2013年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随后上传24科自考试题至王某所建的QQ空间,由王某对外出售,两人从中获利。
 
 不料,试题泄露后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经山东保密局鉴定,刘某所上传的自考试题中,有6科试题为真题,属于绝密国家秘密。经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居立案侦查,5月8日16时许,侦查人员在滨州市滨城区万益广场小区门前将刘某、王某抓获,刘某、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
 
 经审理,刘某、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行为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期间两人系共同犯罪,不分主从犯,遂依法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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