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郑州大学自考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一、从2014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本科毕业,须交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从2014年下半年起,凡从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转入我省的自学考试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5门、本科4门及以上的合格成绩方可分别办理专科、本科毕业证书。
三、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违规考生。
四、调查分析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停考,从2014年起不再接受新考生报考,2016年起不再安排专业课程考试和办理毕业手续;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从2017年起不再办理毕业手续。(详见郑州大学自考网由法律专业代替律师专业的科目安排)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等28个专业,从2014年下半年起不再接受新考生报考,从2016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停考专业课程考试和办理毕业手续;(详见郑州大学自考网停考专业通知)
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从2014年下半年起不再接受新考生报考,从2017年起不再安排停考专业课程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办理毕业手续。(详见郑州大学网)
五、从2014年上半年起,项城市不再设自考考点,报考的考生需要到周口市参加考试。
六、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的通知》(考委[201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上半年起取消我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中划分的考生类别,原本科专业设置的加考课程取消。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层次专业,不再考加考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