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专业考试的计划要求,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需要到该专业的主考学校或其认可的单位进行考核)。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考生取得一门课程的合格证,省自考办即为建立考籍管理档案(电子档案)。
所有合格课程有效期为八年。我省从2003年元月开始执行,对以前的合格课程有效期均从2003年元月起计算。
跨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包括因专业停考需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再办理跨考或改考手续,无需办理新的准考证,即可参加另一专业的课程考试。
老师注:对于上文中“合格课程有效期为八年”中的说法,目前我省暂不执行这项政策,即成绩一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