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助学简介
社会助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环节,在北京于2004年最早提出,并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尤其是自考培训界,最初给出的定义是基于当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状况,并结合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设置、课程结构、助学模式、考试方式等方面因素提出的全新的自学考试概念,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发展的必然产物。
自学考试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改革开放中创造的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高等教育制度。《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高等教育三大重要形式之一,是成人接受继续教育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型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贯彻《宪法》规定的“鼓励自学成才”和《教育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平等教育权利的具体体现,从而实现学者有其教的。
自考助学的特点
自考助学是在原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项目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尤其是新行业、新产业的产生,改革原有专业或设置新增专业;突破和优化原有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服务;强调学历与非学历并重发展。
自考助学不仅在原有基础上推出全新的应用型专业,还创新和发展了适应职业发展需要的学习目标与学习方式,从行业出发进行专业知识的教学,从职业考虑提高工作技能的训练,全面培养社会需要、国家稀缺的高能力多技能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助学模式由最早的考前辅导到系统的面授助学,发展到当今的视频远程教学助学方式;对于那些学习基础好、时间和精力都许可的学员来讲,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学完参考全部课程,节省了大量时间,充分体现出自学考试的灵活性。
自考助学融入了全新的学习元素,是对原有自学考试教学的优化和提升,也是对原有自学考试各专业学习的完善和增值。自考助学仍属于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范畴。以中英合作项目专业、应用型项目专业为代表,在保持原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外,更增加和丰富了其科学性、高效性、和谐性、统一性的特色。
自考助学的发展
二十一世纪是学习的世纪,终身教育将成为未来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趋势。“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向全国人民发出的动员令和宣言书,它表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已经成为国家的意志,成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为适应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开辟更为广阔的途径,逐渐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学习型社会形成过程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发挥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为广开成才之路创造良好的条件。
自考助学的目标
自考助学也将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推进全民教育为宗旨,加强职业教育为手段,以适应终身学习的需要,充分发挥自学考试的特点,深化教学技术革新,完善自学考试服务,提高学生的教育质量,积极探索并扩大服务领域,为适应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开辟更为广阔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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