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学位外语考试报考特别提示:
1、考生请仔细查看报名系统中的《报名考试流程》,并妥善保存注册的用户账户和密码。
2、报考信息为在读郑州大学本科信息,未毕业学生将毕业证号填写为无、毕业日期为无,不得填写专科信息(专科培养层次的学生不能报名)。
3、考生资格审核标准
成人教育考生:在读学生可报名。
自学考试考生:在读学生及2016年12月30日毕业的学生可报名。
远程教育考生:在读学生可报名。
4、照片审核标准:白底免冠正面照片、图像清晰。
5、考生答疑电话:
远程教育:0371-67766036
成人教育:0371-67763052 67763132
自学考试:0371-67763131
无二代身份证或身份证消磁等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现场确认。
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院(系)、校外教学点: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17〕23号)文件精神,现将报名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
二、考试语种
考生可报考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所有语种均不考听力。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
三、报名对象
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在读本科生,拟申请获得学士学位者,均须参加本考试。
四、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2017年河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7年2月20日—3月10日间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sxw/index.html),注册个人信息、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本人本科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标准见报名系统提示)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请仔细查看报名系统中的《报名考试流程》,并妥善保存注册的用户账户和密码。报名信息或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网上缴费及现场确认。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牢记自己的网报编号并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样表)》。
学校将在考生照片上传48小时内,在联考平台上对本单位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同时对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
(二)现场确认
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样表)》,在3月12日--16日期间工作时间到郑州大学南校区教3楼一楼办事大厅(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郑州大学东门南侧)进行现场确认,并核验、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相关要求
1.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 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在我省借考的省外高校考生需经其高校所在地省级学位主管部门和我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在我省借考的省外高校考生,只能选择在河南工业大学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 参加2017年河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的所有考生(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规定使用的有效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应提前检查好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否丢失、消磁,如丢失、消磁请尽快补办,以免影响报名和考试。
4. 考生自2017年4月17日起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进行外国语水平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豫发改收费函〔2004〕577号)的规定,我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人70元。
六、考试大纲
今年我省采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2016年12月第二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非日语专业)》(2013年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俄语水平考试大纲(非俄语专业)》(2013年版)作为考试大纲。
七、成绩公布
河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试成绩的管理与发布工作。考生在5月中旬可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查询成绩(查询网址:http://xwb.haedu.gov.cn/)。考试合格名单在5月底寄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八、考风考纪
曾在本类考试中违纪并被做出停考处理者在停考期间不得报考。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坚持原则,注重证据,履行程序,严肃处理。
考生在考试中舞弊,本次考试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1. 组织团伙作弊的;
2. 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 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 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九、其它事宜
1.资格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其本次考试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自取得学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自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始)即可报名参加学位外语考试,考试合格成绩自下发之日起四年内有效。一次有效的成人学位外语统考合格成绩只能用于向考生所在学位授予单位申请获得一个成人学士学位。
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可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申请获得学士学位,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以外的其他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不得再申请学士学位。
4. 2017年河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考务工作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考务工作安排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5. 考生答疑电话:
远程教育:0371-67766036
成人教育:0371-67763052 67763132
自学考试:0371-67763131